浙江通报:涉8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人
中国能源报·2025-12-13 18:5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 - 浙江省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1] - 共对15个责任单位和83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 - 被问责人员包括厅局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31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49人 [1] - 处理方式包括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诫勉21人、通报15人、采取其他方式追责问责25人 [1] 环境基础设施与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 宁海县、绍兴市柯桥区、天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管网建设管理不到位、雨污混排污染严重问题 [2] - 诸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印染园区监管缺失,导致污水入雨水管网、印染废水未达标排放 [2] - 临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东大河河道污染治理不到位,水资源浪费严重 [2] - 责令宁海县政府、绍兴市柯桥区政府、天台县政府、诸暨市政府、临海市政府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3] - 对17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包括对时任宁海县副县长葛仁元、时任诸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郦小飞等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 建筑垃圾处置与违法倾倒问题 - 杭州市有关部门未按规划建设本地消纳设施,对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监管不到位 [5] - 杭州市余杭区、桐庐县、富阳区、临安区均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频发的问题 [5] - 责令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余杭区政府、桐庐县政府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6] - 对22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包括给予杭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丁狄刚谈话提醒处理,对时任杭州市渣土办日常工作负责人钱国梁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6] 海洋生态保护与违法违规问题 - 温州市有关部门对海洋生态保护认识不足、工作统筹推进不力 [7] - 洞头区、乐清市、龙港市、瑞安市、平阳县分别存在违法占用海域、保护区内违规开发、违法用岛用海、违规审批破坏红树林等问题 [7] - 责令温州市洞头区政府、乐清市政府、龙港市政府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8] - 对18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包括给予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瞿自杰通报处理 [8]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四地市县有关部门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 [9] - 杭州市、嘉兴市有关部门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严 [9] - 杭州、嘉兴、绍兴三地市县有关部门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问题失察失管 [9] - 责令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书面检查 [10] - 对26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包括给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利阳通报处理,给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施晓松诫勉处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