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邹立生被公诉
中国能源报·2025-12-19 20:23

案件核心事实 - 原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邹立生(正厅级)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提起公诉 [1] - 案件由红河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 - 检察机关已依法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1] 涉嫌犯罪行为 - 被告人利用担任原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1] - 具体行为包括为他人在获取业务、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 [1] - 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1] - 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1] 法律指控 -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