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对“定义国产仪器”相关政策进行说明
仪器信息网·2025-12-20 17:01
摘要 : 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分为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 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医疗器械产品、其他产品等。 特别提示 微信机制调整,点击顶部"仪器信息网" → 右上方"…" → 设为 ★ 星标,否则很可能无法看到我们的推送。 今日,财政部、工信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 同时,第二部分内容还强调了要加强相关采购工作中的 审核 、 监管 ,同时提出杜绝采购中的歧视现象。 《意见》明确, 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从具体情形看, 在国内 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 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小编解读: 整体上看,本次文件的发布是对今年9月发布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进行补充和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