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拟立法鼓励政府补贴托育服务
第一财经·2025-12-23 12:5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拟对托育服务专门立法,旨在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破解行业发展瓶颈,规范服务行为,为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法治支撑 [3] - 立法将托育服务从政策引导提升至法律保障,以解决“入托贵”、“供给少”、“不敢托”等长期存在的问题 [3] 为何专门立法? - 托育服务面临地方重视不足、有效供给不足、运营成本高、普惠程度低、支持措施落地慢、综合监管不完善及安全隐患等多重问题 [5] - 国家卫健委报告披露,超过三成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有送托需求,但全国实际入托率仅为7.86%,现有托位缺口较大 [6] - 当前法律规范不足,虽有其他法律修订及部门政策,但缺乏专门法律,导致覆盖范围有限、保障水平低 [6] 明确政府职责,鼓励政府补贴 - 草案明确托育服务“政府主导”,强化公共服务属性,提出“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8] - 2023年全国民办托育机构占比89.5%,平均托育服务收费(不含餐费)为1978元/人/月,一线城市在5500元/人/月以上,与群众支付能力存在较大差距 [9] - 草案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托育服务发展纳入规划,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10] - 草案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建立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补贴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并鼓励用人单位、产业园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11] 规范机构与人员准入 - 草案规定设立托育机构需先取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许可,再办理登记,并需满足人员、场所、设施、资金等多方面条件 [13] - 目前托育机构实行备案制,但全国托育机构备案率仅为42%,草案将准入改为许可制以强化制度刚性 [13] - 草案严格规定托育人员任职资格,实行“托育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设定学历、专业门槛,并建立职称评定标准 [14] - 草案明确禁止录用有暴力伤害、性侵害、虐待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并规定了发生侵害行为时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14] - 草案要求托育机构在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监控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九十日,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立综合监督管理机制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