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给农民评职称:拟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第一财经·2025-12-24 09:18
政策概述 - 辽宁省发布《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以培养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并引领乡村振兴发展 [1] 评定对象与范围 - 新型职业农民的范围限定为户籍住址在辽宁省乡镇(涉农街道)以下,在农业农村一线从事相关工作的从业者 [1] - 从业者需具有一定种植、养殖、农村社会服务等农业技术技能,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并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经济来源 [1] 职称体系与专业设置 -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拟设置四个级别: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 [1] - 评审专业涵盖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等多个领域 [1] 政策激励措施 - 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农民可获得多项优待,例如在农村基层服务组织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受聘 [1] - 持证者可优先享受新技术培训,并优先承接新品种、新产品、新模式的试验示范项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