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出台背景与目的 - 为优化营商环境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程序、强化责任[2] -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是推动该条例立法的重要原因[2] 专项监督行动的成效 - 2025年3月启动的全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截至2025年8月,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下降超30%,纠治违法违规案件4.7万件,清理不符合资格执法人员2999人[2] - 该专项行动为企业挽回损失近150亿元,并有效纠正了行政部门随意执法、趋利性执法的风气,体现了专项监督的震慑力与良好效果[2][3] 未来监督工作的重点方向 - 未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是在日常监督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点监督与专项监督[4] - 重点监督将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执法突出问题[5] - 专项监督将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领域或问题,例如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尚未彻底改变的涉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5] 提升监督效能的具体措施 - 需提高监督响应速度,通过强化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快速预警和精准、高效、实时监督[6] - 需从公众呼声和媒体报道中迅速获取信息并做出反应,以尽快发现和解决问题[6] - 需强化监督的“刚性”,《条例》明确重点监督可采取挂牌督办、提级监督等方式,专项监督也应依此办理,以增强系统性并解决地方约束问题[7] - 《条例》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应与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健全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对涉嫌职务违法或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监察机关,以形成震慑[7] 监督工作的原则与保障 - 监督工作需充分考虑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对违法违规执法造成的后果,该纠正的纠正,该补偿的补偿,该赔偿的赔偿[8] - 《条例》强调监督工作遵循规范与指导并重、预防与纠错并重、监督与保障并重的原则,旨在督促纠治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质效[8] - 《条例》的最终指向是通过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8]
以强监督阻断行政随意性趋利性执法
第一财经·2025-12-26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