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里程碑节点,商业火箭未盈利企业登科“说明书”来了
第一财经·2025-12-26 22:38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指引》,为商业火箭企业通过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发行上市提供了明确、细化的通道,旨在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展,提升科创板制度包容性[2] - 《指引》结合行业实际,从明显技术优势、阶段性成果、国家批准、市场空间四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其中明确阶段性成果为“在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2][4] - 政策发布契合了我国商业火箭企业的技术发展阶段,多家公司已实现或计划发展可重复使用火箭,制度设计在明确导向的同时也体现了包容性[6][7] - 商业航天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全产业链企业正加速登陆资本市场,以解决“星多箭少、运力不足”的瓶颈,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9][10] 政策细则与行业门槛 - 细化明显技术优势要求:明确主营业务为“商业火箭自主研发、制造及航天发射服务”,看重“硬科技”属性,要求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基础上具备明显技术优势或重大突破,关注运载能力及一箭多星等关键指标,对承担国家任务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4] - 明确阶段性成果内容:要求企业在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的里程碑,且后续技术无重大不利事项,该节点是火箭具备运载能力和商业化价值的有力验证[4][5] - 规定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要求企业在研发、制造过程具备相关承研承制资质,在发射前应取得发射许可[5] - 明确市场空间具体要求:要求企业排名靠前、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取得较高市场认可,目标市场清晰且具有先发优势,并为业务制定清晰可行的商业化安排[5] 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 政策支持与战略地位:商业航天连续两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建设航天强国”,2025年11月国家航天局印发首份国家级三年行动路线图《行动计划》,商业航天发展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9] - 技术发展现状:中国商业火箭企业超过20家,多数已实现固体火箭或小型液体火箭的成功入轨,可重复使用技术成为核心发展方向,蓝箭航天朱雀三号、航天科技长征十二号甲等已相继发射入轨,天兵科技、星河动力等多家公司均将可重复使用技术列为核心目标[6][9] - 产业链与资本市场互动:商业火箭作为中游核心环节,存在“星多箭少、运力不足”现象,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全产业链企业正加速登陆资本市场,从上游的中国卫星、航天电子,到中游的航天宏图、航天环宇、盟升电子、臻镭科技、斯瑞新材等均已上市[10] - 市场前景:商业航天是涵盖火箭发射、卫星制造与运营等市场化航天活动且潜在规模达万亿级的新赛道,正在资本市场的支持下驶入发展快车道[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