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出示证据,右下角显示AI生成”
中国能源报·2025-12-28 14:36

案件概述 - 湖北孝感大悟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时 精准识破原告方利用AI技术伪造证据的行为 依法对伪造证据者予以训诫[1] - 案件原告李某因被告熊某未支付后半年租金及水电费而提起诉讼 并委托女儿董某代理诉讼[1] 证据伪造与识破过程 - 庭审中 原告方未能提供被告欠缴水电费的有效凭证 代理人董某承诺庭后补交租期前后的水电表照片作为佐证[1] - 董某提交的佐证照片中带有“豆包AI生成”的水印 引起法官警觉[1] - 进一步核查发现 董某关于水电表使用情况的陈述前后矛盾 最终承认伪造证据并向法庭补交了真实照片[5] 司法处理与原则 - 法院指出 利用AI技术生成照片作为诉讼证据已构成伪造重要证据 涉嫌妨害诉讼秩序[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此类行为可依法处以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6] - 鉴于董某主动坦白并纠正错误 法院秉持“惩教结合”原则 决定以训诫方式处理 并对伪造证据不予采信[6] 司法警示与未来举措 - 法院郑重提醒 诉讼当事人遇举证困难应通过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正当途径解决 切勿试图“走捷径”[7] - 大悟法院将持续加大对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 健全证据审查机制 强化科技赋能核验手段[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