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目标 - 到2027年,知识产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知识产权储备更加丰富,培育布局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高价值专利,保护力度、转化运用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均需提升 [1][2] 总体要求与原则 - 指导思想聚焦光伏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应对,以激发知识产权对现代光伏产业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 [2] -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创新激励与质量提升相结合、严格保护与高效运用相结合三大原则 [2] 推动高质量专利布局 -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TOPCon电池、背接触电池、异质结电池等技术进步,并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 [3] - 引导企业面向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靠前储备基础专利 [3] - 引导企业在逆变器、关键原辅料、设备、系统部件等领域创新,并在光储融合、智能管理系统等上下游环节开展专利挖掘 [3] 优化专利审查与海外布局 - 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光伏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专利预审服务 [3] - 畅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加快推动按需审查制度,利用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等模式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和效率 [3] -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通道开展因地制宜的海外专利布局 [3] 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监测与预警 - 推动建立从上游原材料制备到组件生产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监测机制 [4] - 加强对知识产权风险、诉讼、核心技术专利对外转让及舆情的监测,建立健全风险通报机制 [4] - 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提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等信息,定期发布风险预警报告 [4] 强化纠纷行政裁决与协同保护 - 指导光伏产业聚集地区建立专利纠纷解决专门机制,高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 [4] - 推动建立光伏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跨区域联合审理机制,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和知识产权鉴定体系 [4] -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期将行政裁决案件信息抄送工信、国资、海关等部门,以规制故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 [5] 规范行业管理与招投标行为 -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对企业核心专利的综合性评议及行政裁决裁定,加强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动态管理 [5] - 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光伏产品进出口 [5] - 要求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企业自主承诺产品不存在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情形,并将行政裁决或司法判决结果作为采购招标重要依据 [6] 引导多元化纠纷解决与促进转化运用 - 充分发挥“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靠前化解纠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6] - 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加快推进光伏领域专利供需对接和产业化应用 [6] - 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按照市场化等原则组建专利池,促进产业链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协同运用 [6]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 - 健全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强化企业国际参展、产品出口、境外投资等活动中的风险防范 [6] - 充分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光伏产业分中心作用,引导企业加强海外信息沟通交流,提高纠纷应对能力 [6] - 支持企业设立光伏产业海外维权互助基金,助力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成本 [6] 提升企业能力与加强商标品牌建设 - 引导光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企业的专题培训,加快培育高水平复合型人才 [7] - 指导光伏企业提高品牌管理能力,提升商标品牌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7] - 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商标品牌等行为,引导企业做好海外商标使用监测,降低被抢注风险 [7] 工作保障措施 -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协调会商制度,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 [8] - 加大对光伏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对创新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突出的企业在项目申报、信用管理等工作中给予支持 [8] - 汇聚海外优质服务资源,组织行业协会建立涵盖多领域专家的特色智库,加强保护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8]
事关光伏,两部门发文!
中国能源报·2026-01-02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