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单位代扣代缴增值税
第一财经·2026-01-07 17:47

增值税征管新规核心变化 - 自2026年起,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规定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时,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成为法定的增值税扣缴义务人,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 - 新规改变了以往由个人自行前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缴纳税款的模式,旨在通过支付方源头扣缴,解决部分个人因各种原因未实际缴税的问题 [3] - 此举与“劳务费反向申请代开发票”政策形成组合,标志着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系统性加强 [3] 新规的具体影响与操作 - 新规适用于典型场景,例如专家教授为高校或企业提供授课服务并收取劳务报酬,支付单位未来不仅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还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3] - 代扣代缴是指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款项时,依法从纳税人收入中扣留税款并解缴给税务机关的征管方式,类似现行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 - 新规将大幅降低自然人的开票成本,并缓解因自然人不配合导致购买方无法取得发票的困境 [5] 新规的潜在考量与现行优惠政策 - 新规在加强征管的同时,需警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非法分子借用他人身份乱开发票、用以冲抵企业所得税从而制造逃税机会的风险 [5] - 为支持个人发展,现行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设有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起征点为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起征点为300-500元 [6] - 自然人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但根据2023年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的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减按1%征收率征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