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门”当事人登报道歉
第一财经·2026-01-08 12:27

事件概述 - 2025年3月,两名17岁男子在海底捞火锅店内做出不当行为并被拍摄视频传播,引发广泛关注[5] - 2025年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5] - 2026年1月8日,事件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3] 法律判决与赔偿 - 法院判决唐某、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在指定报刊向海底捞相关公司赔礼道歉[6] - 判决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6] - 判决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6] - 以上赔偿共计220万元,若涉事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则优先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父母赔偿[7] 当事人表态 - 当事人唐某在致歉声明中表示深刻认识错误,向海底捞相关公司真诚道歉,并接受各方批评教育,承诺改过自新[5] - 唐某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孩子的不当行为深表歉意,对判决结果无异议,承诺加强教育引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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