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8日发布公告,宣布调整光伏等产品及电池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1][2][3] - 政策调整分为两个主要部分:一是取消光伏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二是分阶段下调并最终取消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 [1][2][4] - 政策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1][5] 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调整 - 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附件1清单所列“光伏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 [1][2] - 附件1清单包含超过249项商品,涵盖范围广泛,不仅包括光伏产业链相关产品,还涉及电子烟、石墨、锂电材料(如六氟磷酸锂、锰酸锂、钴酸锂、锂镍钴锰氧化物等)、多种化工品(如甲醇、乙二醇)、农药、石材、陶瓷、玻璃及玻璃制品、光电池等 [8][9][10][11][12][13][14][15][16][17][18] - 对于清单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其出口消费税的退(免)税政策维持不变 [1][4] 电池产品出口退税调整 - 电池产品的出口退税调整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 [1][4] - 第一阶段: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从9%下调至6% [1][4] - 第二阶段:自2027年1月1日起,完全取消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 [1][4] - 附件2清单详细列出了受影响的电池产品,包括各种原电池(如碱性锌锰电池、氧化银电池、锂电池、锌空气电池等)、燃料电池、镍氢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及其零件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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