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事实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59] - 李勇长期分管中海油境外项目,其跨境腐败问题突出,超过83%的赃款来自境外[8] - 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成功查处此案[1] 腐败手法与特点 - 李勇利用对国际海洋石油商业模式的了解,将权钱交易包裹在看似正常的项目合作中[10] - 主要手法包括纵容默许境外项目支付不合理的超高佣金,并从中分一杯羹[44] - 通过安排信任的商人作为“白手套”,虚增交易环节收取中介佣金,以掩盖利益输送[26] - 赃款通过离岸公司、离岸账户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复杂流转,意图逃避调查[37] 调查与取证过程 - 专案组以数据信息为突破口,调取李勇数十年经手的大量业务资料,运用数据信息技术进行立体分析[15] - 通过大数据平台对李勇的分管业务、项目资料、人物关系进行碰撞比对,锁定主要行贿对象[17] - 调查发现商人任峰德控制的公司多次获得单一来源采购和独家议标项目,存在疑点[18] - 积极开展对外执法合作,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请求刑事司法协助,从10个国家和地区获取关键证据[8][39] 具体涉案情节 - 2012年,在中海油某海外租用钻井平台项目中,李勇安排任峰德充当“白手套”,通过虚增环节收取外籍代理商邬某数百万美元“感谢费”[26][33] - 在另一海外技术服务项目中,李勇收受外国代理商孙某钱财后,对其明显过高的佣金“高抬贵手”,未能履行压降职责[46][48] - 李勇与任峰德既是老乡又是前同事,结成了长期利益捆绑关系[22] - 李勇退休后得知任峰德被留置,情绪崩溃企图烧毁部分现金,但最终停止[56][57]
极度恐慌、情绪崩溃,李勇在阁楼烧现金企图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