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延续两项境外机构投资相关债券利息免税优惠政策
第一财经·2026-01-15 22:20

税收优惠政策延续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3] - 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税[3] - 此次免税政策是在去年恢复对部分境内新发债券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外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和国债给予的特别豁免[3] 政策背景与市场影响 - 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 境外投资者已成为市场重要参与者 助推了金融市场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4] - 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4] - 上述免税政策将降低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相关债券的成本 提高其收益 有助于吸引更多境外资金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进一步推动市场对外开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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