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金浤”操纵证券市场,对其采取3年禁入措施
第一财经·2026-01-19 17:19

案件概述 - 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对金永荣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构成违法行为 [2] - 违法行为发生在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 [2] 违法行为细节 - 金永荣通过其雪球账号“金浤”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 [2] - 在荐股后,金永荣控制账户组在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 [2] - 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630,594,337.30元 [2] - 上述行为违法所得合计41,623,864.21元 [2] 法律定性 - 金永荣的行为被认定为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推荐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影响或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2] - 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违法行为 [2] 处罚措施 - 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金永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金永荣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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