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重要通知
中国能源报·2026-01-19 22:23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核定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跨省成品油管道运输首个监管周期的年度平均最高准许收入为99.02亿元(含9%增值税)[1] - 该最高准许收入核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算[1] - 核定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703号)有关规定[1] 定价机制与执行 - 公司在不超过核定的最高准许收入前提下,需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运输价格[1] - 具体运输价格的协商确定需遵循发改价格〔2024〕1703号文件规定的原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