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原副行长章更生,一审获刑18年
第一财经·2026-01-21 17:35

案件判决结果 - 中国建设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章更生因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一十万元 [1] - 法院判决追缴在案的章更生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1] 涉案罪行与金额 - 2006年至2019年9月期间,章更生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审批及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64万余元 [1] - 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4月,章更生在明知相关单位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安排发放巨额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1] 法院审理与判决依据 -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章更生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违法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3] - 鉴于章更生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部分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3] - 该案于2025年10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章更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有近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旁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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