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第一财经·2026-01-22 14:56
政策发布与实施 - 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 自2024年1月1日起 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政策在全国正式实施[1] - 该政策是在2023年7月于部分省市试点的基础上 进一步全面推开[1] 补贴发放标准与形式 - 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申请补贴[1] -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 每月最高额度为800元[1] - 消费券使用规则为 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比例为50% 机构养老服务券抵扣比例为40%[1] 补贴覆盖服务范围 - 补贴项目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1] -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多项内容[1] 申请与监管机制 - 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或APP进行申请[1] - 政策要求强化监管 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并利用信息系统技防优势[1] - 要求基层民政部门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对补贴使用进行实地核查[1] - 强调要压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 对违规行为强化惩戒措施[1] - 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评估规范 做好评估结果的互认共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