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低价审查”、“国产优惠”条款,海关总署455万原子荧光光度计重新招标
仪器信息网·2026-01-28 17:02

项目概况 - 海关总署2025年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G2025-PL-GK-HW-043-C01)重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 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4,550,000元 [3] - 项目采购内容为原子荧光光度计,数量13套,单价预算为人民币350,000元 [4] 招标内容与预算调整 - 项目预算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50,000元,其中包1金额为人民币4,550,000元 [3] - 采购品目为原子荧光光度计,计划采购数量13台,每台单价预算为人民币350,000元 [4]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机制 - 招标文件新增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明确四种启动情形 [4][8] - 情形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50% [4][8] - 情形二: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报价的50% [4][5][8] - 情形三: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 [5][8] - 情形四: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过低可能影响质量或履约的其他情形 [5][8] - 启动审查后,供应商需在30-60分钟内提供成本测算等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5][9] - 供应商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5][9] - 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同类项目中标价、电商平台价格、行业薪资水平等判断报价合理性 [10] - 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本国产品价格优惠政策 - 根据国办发[2025]34号文要求,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5] - 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5][22] - 若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占比达到80%以上,则对其全部产品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6] - 若采购项目为服务项目且包含符合本国产品要求的货物,则整个服务项目总报价可享受20%的价格扣除 [6] - 供应商需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证明产品符合标准 [6][11][22] - 声明函需包含产品名称、生产厂信息、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关键组件及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情况等内容 [11] - 未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报价在评审时不予扣除 [22] 招标文件其他变更 - 在投标文件基本要求中增加提交“海关‘两新’项目廉政承诺协议” [7] - 项目采购对象由“中小企业”明确变更为“小微企业” [18][19][20][21] - 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6年1月27日08:45调整为2026年2月12日08:45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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