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犯罪集团案11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中国能源报·2026-01-29 11:47
End 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出品 | 中国能源报(c n e n e rg y) 责编丨李慧颖 罪犯的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2 0 25年9月2 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 开设赌场等罪,判处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 等11人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一审宣判后,明国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诉,浙江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 0 1 5年以来,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 的明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吸引巫鸿 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 罪,涉诈、涉赌资金1 0 0余亿元。明家犯罪集团还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故意 杀害、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涉诈人员,造成中国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 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