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等11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新浪财经·2026-01-30 00:00
案件判决与执行情况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9日,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判处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2] - 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 -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3]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裁定书和执行命令后,依法对上述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3] 犯罪集团组织与活动 - 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自2015年以来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2] - 该集团招揽、吸引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2] - 明家犯罪集团伙同以巫鸿明等人为首要分子的电诈犯罪集团,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2][3] 犯罪规模与危害后果 - 明家犯罪集团涉诈、涉赌资金达100余亿元人民币[2] - 其犯罪行为造成中国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伤[2] -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各被告人所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均极其严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