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徐发启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徐发启被判死缓,多人获刑;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诈,涉诈资金11余亿元,致1人死亡、1人轻伤
中国能源报·2026-01-30 13:11
案件判决结果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发启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主犯徐发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张龙龙被判处无期徒刑 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等附加刑 [1] - 案件宣判过程有20余人旁听 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 [2]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9年以来 以徐发启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利用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 与电诈犯罪集团合作 修建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涉诈资金达11余亿元人民币 [1] - 该犯罪集团在武装庇护过程中 伙同电诈犯罪集团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 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 [1] - 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 [1] 案件审理与定罪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徐发启、张龙龙、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 [1] -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依法作出判决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