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栋梁严重违纪违法,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国能源报·2026-01-30 19:13
案件概述 -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李栋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1] - 李栋梁被指背弃初心使命 丧失党性原则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 - 其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滥用职权罪 [2] 主要违纪违法行为 - 违规收受礼品 礼金 消费卡 [1] - 违背组织原则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1] - 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1] - 廉洁底线失守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违规兼职取酬 [1] - 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为他人谋取工程承揽 款项结算等方面的利益 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 家庭财产 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1] - 滥用职权 致使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1] 案件性质与处理结果 - 李栋梁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 不收手 性质严重 影响恶劣 [2] - 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 决定给予李栋梁开除党籍处分 [2] - 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