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信披将迎新规
第一财经·2026-01-30 22:52

监管政策修订核心 - 中国证监会就公募基金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新规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贯彻落实2025年《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加强透明度建设”的改革任务 [3] - 新规将现行的年报、半年报、季报内容与格式准则整合为一个规范性文件,共3章36条,删除了大量重复披露内容,以减轻行业机构负担 [3] - 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将调整为“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三层结构,将《XBRL模板》层级由“规范性文件”调整为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以增强规则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5] 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调整 - 要求管理人在定期报告中新增产品过去7年、10年的中长期业绩披露,并取消过去1个月业绩的披露,引导行业注重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4] - 要求管理人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过去一年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的盈利投资者占比情况,推动行业更加重视投资者利益 [4] - 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股票换手率数据,以强化投资行为稳定性的信息揭示,纠治过于激进的投资行为 [5] 对行业的影响与解读 - 新增7年、10年业绩披露并取消1个月业绩披露,强制拉长评价周期,使短期冠军基金营销效果大打折扣,倒逼管理人重视长期业绩的可持续性 [5] - 要求披露盈利投资者占比主要是针对行业“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的痛点,推动管理人从单纯追求规模效应转向关注客户盈利体验和投资行为引导 [5] - 披露股票换手率会直接抑制风格漂移和“散户化”炒作,督促践行真正的价值投资 [5] - 此次调整将产品视角向投资者视角转变,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