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被执行死刑
中国能源报·2026-02-02 10:52

案件判决与执行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3日,以多项罪名判处白家犯罪集团案5名罪犯死刑,一审宣判后白所成因病死亡[1] - 2025年12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 -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死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裁定书和执行命令后,依法对4人宣判并执行死刑[2] 犯罪事实与规模 - 以白应苍为首的白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地区设立多个园区,招揽“金主”并提供武装庇护,共同实施多种犯罪[1] - 该集团涉及的赌博、诈骗等资金高达290余亿元[1] - 犯罪行为造成6名中国公民死亡,多名中国公民受伤[1] - 白应苍还结伙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约11吨[1] 犯罪性质与司法认定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白应苍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并武装庇护电诈犯罪,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分别组织、领导或参加电诈集团实施犯罪[2] - 4名罪犯分别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诈骗、贩卖及制造毒品等多项罪名[2] -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4人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2] -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