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6·9”电力施工爆炸事故致2死6伤,调查报告公布:4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中国能源报·2026-02-02 16:58

事故概况与定性 - 2025年6月9日22:30许,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下店村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导致2人死亡、6人受(烧)伤,一栋两层半石头与砖混结构自住民房倒塌、周边房屋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578.58万元 [1] - 事故发生在南安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供配电工程(开闭所新建工程)的非开挖水平定向钻作业过程中,因回拖电力套管束发生导向错孔,导致现场燃气管道破裂、泄漏,进而引发爆燃 [1] 事故直接原因与责任方 - 施工单位无施工资质、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无安全技术交底,违章野蛮施工 [2] - 现场作业人员在燃气泄漏扩散区域违规使用手机 [2] - 专业分包单位违法违规再分包 [2] - 设计单位无勘察资料开展建设工程设计 [2] - 中标单位未履行招投标承诺 [2] 项目管理与监管缺失 - 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委托工程监理,且不实行自我管理 [2] - 燃气管道保护各相关方施工现场监护不到位 [2] - 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 [2] - 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 [2] 事故处理与追责建议 - 泉州飞凡穿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实控人黄建彪等4人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 泉州亿兴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负责人、经理郑某东等19名有关公职人员被给予党内、公司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 [3] - 福建省银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3名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3] - 南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南安市政府被责成作出深刻检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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