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领罚震动基金营销市场,公募行业紧急启动“大V”资质排查
第一财经·2026-02-02 19:57

监管对德邦基金违规营销的处罚 - 2026年1月30日,德邦基金因与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的互联网“大V”合作营销,被监管部门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的监管措施,公司总经理、督察长、互联网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也被同步追责 [3] - 监管通报明确指出,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严格禁止与不具备资质的互联网“大V”合作开展任何形式的基金销售活动(含基金宣传推介)[3] - 监管要求销售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加强自查自纠,按期下架“基金实时估值”、“加仓榜”、“实盘榜”等功能 [3] 行业的连锁反应与整改措施 - 处罚公布后,部分基金公司已暂停与“大V”的合作,并开始排查合作“大V”的资质问题 [4] - 支付宝、天天基金、同花顺、京东金融等销售机构,以及养基宝、小倍养基等APP,均已下架或调整“实盘榜”、“实时估值”等功能 [4] - 以支付宝为例,该平台自2026年1月31日起,实盘榜功能暂不开放 [5] 基金公司与“大V”合作模式的转变 - 业内基金公司与“大V”的合作大致分为两类:一是直接推介特定产品的“带货”模式;二是侧重品牌曝光和投研能力展示的“种草”模式 [6] - 过去合作没有固定标准,主要看需求和内容匹配度及预算 [7] - 未来“大V”的资质将成为基金公司选择合作对象时的首要考虑因素,处罚文件公布当天,有头部公募公司已开始统计合作“大V”的资质情况 [7] “大V”资质的合规难题 - 对于未来可合作的“大V”资质,业内讨论存在两种可能方案:一是较宽松,仅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二是更严格,需同时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挂靠在第三方机构 [8] - 严格的“挂靠”方案存在悖论:挂靠基金销售机构后,若收取广告费可能违反基金销售的廉洁从业要求 [8] - 根据规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需通过所聘用机构向协会申请,这意味着即使“大V”通过考试,若无机构聘用也无法取得资格 [9] 对行业营销乱象的纠偏与长期影响 - 此次监管出手是对过去几年公募营销乱象的一次纠偏,行业营销已告别2020、2021年“军备竞赛”式的粗放方式,转向更精细化、注重特定圈层的营销 [11] - 有观点认为,2024年的“924”行情让基金公司认识到“大V”的影响力,但若任其无序发展,则会出现不考虑受众风险承受能力的违规行为 [11] - 有大型公募从业者认为,过去几年为推广ETF产品在“大V”投放上过于激进,“确实该踩下刹车” [12] - 本次从违规行为曝光到处罚落地仅约两周,处罚及时且力度超出市场预期,对整个行业起到了警示作用 [13] 监管与平台对违规行为的持续打击 - 近年来监管加大打击力度,2025年12月19日,国家网信办会同中国证监会依法处置了“八姐无敌”、“财报风云”等一批炮制谣言、非法荐股的账号 [13] - 互联网平台也纷纷响应,2026年1月20日,雪球安全中心开展专项治理,当日即永久封禁22个“大V”账号;1月29日,知识星球也发布公告开展涉资本金融市场违规内容专项治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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