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17亿余元,正部级李微微被判无期
中国能源报·2026-02-03 17:47
案件判决与涉案金额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微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2] - 经审理查明,在2008年至2024年间,李微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行政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 [2] 案件审理过程与情节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微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3][4] - 法院认为李微微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但鉴于其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绝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配合追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2] - 庭审期间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