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立规管理帐篷露营地
第一财经·2026-02-04 15:23

北京市帐篷露营地新规核心内容 - 北京市文旅局等部门起草《北京市帐篷露营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十五条,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2月3日至2月11日 [1] 适用范围界定 - 办法适用于有明确经营主体、合法经营,以帐篷为主要设施,面向大众旅游休闲需求的场地 [2] - 明确房车、木屋、太空舱等设施不适用本办法,避免管理边界模糊 [2] 营地设立与选址规范 - 营地选址需远离洪涝、山洪、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和危险野生动植物活动区域 [2] - 帐篷露营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1][2] - 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生态环境,占用相关林地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2] 各方责任划分 - 明确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其核心内容是安全管理 [2] - 明确场地提供方的监管责任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主管责任 [2] - 明确市、区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涵盖文旅、公安、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园林绿化等多个部门,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3] - 其中市公安局负责治安管理、市应急局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市消防救援局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市园林绿化局负责森林防火等 [3] 安全管理体系细则 -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经营主体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齐监测预警、消防设施设备,储备应急物资,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 - 治安管理规范:强化现场人流监测疏导和应急处置;公共区域视频监控需全覆盖且有效运行,视频存储时长不少于30日;提供夜间住宿服务的营地,需24小时专人值守,安装使用公安机关信息采集系统,建立住宿登记制度并上传人员信息 [3] - 森林防火与用火用电安全:露营地设立需实现森林防火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按规范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谨慎使用大容量户外移动电源;加强对游客的防火宣传教育 [4] - 防汛与极端天气应对:经营主体需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制定专项预案;汛期关注跨区域气象和山洪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等级预警采取相应措施:蓝色预警时停止接待新游客、做好转移准备;黄色及以上预警时立即停止服务、劝返游客 [4][5] - 应急救援保障:配备与营地规模匹配的紧急救援场所和器材,明确定点联系医院;从业人员需参与应急救护培训并掌握急救技能;场地提供方与经营主体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营地及周边设置安全导览标识和提示,规范天幕、帐篷风绳、地钉等安全管理;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露营相关保险产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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