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医药行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优化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出建议,核心在于平衡“控费”与“创新”,解决当前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采付脱节”、恶意竞争、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3][4][5] 关于集中采购(集采)制度的优化建议 - 全国人大代表、迈普医学董事长袁玉宇指出,带量采购在加速国产替代、降低患者负担的同时,也面临保护历史销量、恶意低价竞争等执行性挑战[3] - 袁玉宇建议优化集采报量规则以平衡效率与市场创新活力,优化价格约束与复活中选机制以遏制恶意低价竞争,并优化采购周期内新产品的集采准入规则以刺激市场创新[3] - 全国人大代表、圣湘生物董事长戴立忠建议在集采中引入“技术标”与“价格标”综合评审,对研发投入占比高、符合智能制造升级方向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确保产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投入下一代技术研发[4] 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创新支持 - 戴立忠指出,在DRG/DIP支付压力下,部分医疗机构为控制成本倾向于少开单或使用低价老技术,导致精准诊疗手段普及受阻[4] - 戴立忠建议建立“控费”与“创新”的平衡机制,实施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为通过临床验证、显著提高诊疗效率的精准诊断项目(如早筛、伴随诊断)设立一定期限的保护期或豁免系数,不直接纳入当年控费考核基数,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高质量的国产IVD产品[4] - 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指出存在“采付脱节”问题,即集采未中选的高价仿制药、原研药仍享有较高的医保支付标准,这对合规中选企业构成不公平竞争[5] - 陈保华建议加快建立集采中选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直接联动机制,规定集采中选价格同步作为医保支付基准,对纳入集采的通用名药品,统一以中选价格的最高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5] - 全国政协委员、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建议在“保基本”基础上适度扩大医保基金对创新药的覆盖面,把更多符合条件的新药、好药、救命药纳入支付范围[6] - 丁列明指出当前医保目录谈判机制对创新药的价值评估体系有待优化,国内与国际定价悬殊未能充分体现研发成本和临床价值,建议在谈判中综合考虑多维度因素,科学确定支付标准,并探索预留一定的自主定价时间窗口以稳定市场预期[7][8] 关于行业现状与政策影响 -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结余资金使用政策[3] - 集采通过“以价换量”机制,显著压缩了药械流通环节的价格水分[3] - 带量采购制度常态化落地以来,国产替代进程持续提速,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3] - 国家医保局通过集采节省下的医保资金,已转向支付临床价值显著的创新药,以鼓励药企研发创新[5] - 医保集采和价格治理导致部分企业毛利率急剧下滑,研发投入后继乏力[4]
优化医药集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代表委员这样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