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哲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中国能源报·2026-03-18 18:43
案件核心信息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蒋哲文(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2] - 案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 -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 案件指控内容 - 被告人蒋哲文被指控利用担任石嘴山市惠农区副区长、石嘴山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平罗县委书记、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 [2] - 指控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 [2] - 指控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 案件办理程序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哲文享有的诉讼权利 [2] - 检察机关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2]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