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严重违纪违法,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国能源报·2026-03-26 17:16
核心观点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刘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1][2] 违纪违法事实 - 刘慧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结交政治骗子,匿名诬告他人,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1]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特权思想严重,在生活保障上谋求特殊待遇[1] -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1] -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利用职权长期无偿接受劳务服务[1] - 违规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1] - 毫无纪法底线,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1] 处理结果与后续 - 刘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2] - 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刘慧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