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美启动两项贸易壁垒调查的核心信息 - 中国商务部于2026年3月27日,针对美国对华发起的“产能过剩”和“未有效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口”两项301调查,对等启动了两项贸易壁垒调查[5][6] - 第一项调查针对美国破坏全球产供链的做法和措施,第二项调查针对美国阻碍绿色产品贸易的做法和措施[1][3][6] 关于“破坏全球产供链”调查的要点 - 调查对象:美国在贸易相关领域实施的破坏全球产供链的做法和措施,具体包括限制或禁止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限制或禁止高新技术产品对华出口,以及限制或禁止关键领域双向投资等[1] - 法律依据与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启动,初步证据显示美方措施可能严重损害中国企业贸易利益,部分涉嫌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等中美共同参加的经贸条约[1] - 调查程序与期限:调查可采用问卷、听证会、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1]。调查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自立案决定公告之日(2026年3月27日)起算,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不超过3个月[2] - 利害关系方参与:利害关系方可在公告发布后20天内就立案提交书面评论[2]。在调查过程中提交意见或答卷需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电子版,并根据要求提交内容相同的书面版[2] - 信息处理:利害关系方可申请将所提交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但需同时提供非保密概要,否则商务部将视其为公开信息[2][3] 关于“阻碍绿色产品贸易”调查的要点 - 调查对象:美国在贸易相关领域实施的阻碍绿色产品贸易的做法和措施,具体包括限制绿色产品对美出口、减缓新能源项目部署、限制绿色产品相关技术合作等[3] - 法律依据与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启动,初步证据显示美方措施可能严重损害中国企业贸易利益,部分涉嫌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等中美共同参加的经贸条约[3] - 调查程序与期限:调查可采用问卷、听证会、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4]。调查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自立案决定公告之日(2026年3月27日)起算,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不超过3个月[4] - 利害关系方参与:利害关系方可在公告发布后20天内就立案提交书面评论[4]。在调查过程中提交意见或答卷需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电子版,并根据要求提交内容相同的书面版[4] - 信息处理:利害关系方可申请将所提交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但需同时提供非保密概要,否则商务部将视其为公开信息[4][5] 调查的背景与后续行动 - 调查背景:此次调查是中方对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26年3月12日以“产能过剩”为由对包括中国在内的16个经济体,以及3月13日以“未有效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口”为由对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经济体发起301调查的回应[5] - 中方立场与后续:中方对美方的301调查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5]。商务部表示将根据相关法律推进对美壁垒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以坚决捍卫自身正当权益[6]
中方宣布:对美启动两项贸易壁垒调查!
中国能源报·2026-03-27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