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配L2-L4全级别,北京率先启动智驾车险开发应用
第一财经·2026-03-30 13:25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在全国率先启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产品开发应用,旨在回应社会对智能驾驶出行的保障需求,支持技术创新,并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3] 智能网联汽车保险专属产品概览 - 该专属产品将实现L2至L4全级别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统一适配[3][4] - 开发背景是现有车险产品已不能准确适配智能网联汽车特有的使用场景、软硬件设备损失及风险变化[5]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组织行业力量在现有新能源车险基础上优化升级,预计新产品的保障责任更全面、保障额度更充足、保险服务更贴心[6] L2级别辅助驾驶车辆的保险安排 - 专属产品初期主要适用于新能源新车,车主在京购买新车后可自行选择购买专属产品或现有车险产品[6] - 将按照“成熟一批、上线一批”原则推进,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分批次公布适用的汽车企业和特定车型[6] - 现有车险对消费者自费升级的辅助驾驶系统损失未覆盖,专属产品将对此进行优化[6] L3/L4级别自动驾驶车辆的保险安排 - 在北京地区依法依规开展测试或取得正式上路资质的车辆均可适用该专属产品[7] - 该产品旨在为自动驾驶车辆提供全面风险保障[7] - 后续将随着产品运行数据和承保理赔经验积累,逐步推广扩面[7] 产品开发与推进原则 - 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先行先试、持续完善”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推进[9] - 已会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精算师协会及主要保险公司组成专项工作组,集中开发条款并科学定价[9] - 会同中国银保信公司建立跨行业数据交互机制,推动保险公司进行信息系统改造以保障出单和理赔[9] - 指导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统一承保理赔标准、加强人员培训并进行全流程模拟测试[9][10] 沿用现有车险产品体系的考量 - 专属产品将延用现有车险产品体系,主要基于保持法律一致性、保障受害人权益、赋能产业创新三方面考量[10] - 现有体系运行平稳有效,且与《民法典》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10] - 有利于第一时间高效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支持快速处理矛盾纠纷,避免因责任主体多元、鉴定冗长导致赔偿延迟[10] - 通过车险优先化解纠纷,可避免汽车企业、系统开发商陷入海量争议,为其建立技术创新应用的保险屏障[10] - 保险公司可先行赔付后,对存在缺陷的责任方依法追偿,发挥市场机制约束作用[10] 对车主的重要提示 - 明确“智能驾驶保险”不能误解为“万能保险”,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形下使用辅助驾驶功能[7] - 保险仅用于缓解经济赔偿压力,不能替代驾驶人承担法律责任[7] - 援引最高法指导案例,强调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驾驶人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并负有安全责任的主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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