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第一财经·2026-04-09 11:36
文章核心观点 - 海关总署为应对全球登革热疫情发布入境检疫公告,旨在防止疫情传入,保护进出境人员健康安全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一、 全球及美洲地区疫情现状 - 2026年1月至2月,全球共报告登革热病例42.3万例 [1] - 其中美洲地区报告病例35.2万例,占全球报告病例的绝大部分 [1] 二、 对入境人员的检疫要求 - 来自疫情国家(地区)的人员,若出现发热、头痛、肌肉关节痛、皮疹及面部颈部胸部潮红等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1] - 海关将对申报人员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 [1] 三、 对运输工具及货物的检疫要求 - 来自疫情国家(地区)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及外包装需依法接受海关检疫查验 [1] - 检疫查验中若发现蚊虫,将按规定实施卫生处理 [1] 四、 对口岸运营单位的要求 - 口岸运营单位需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蚊虫孳生地,并监测控制口岸蚊虫密度 [1] - 口岸运营单位需接受海关实施的口岸卫生监督 [1] 五、 对出境人员的建议 - 前往登革热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出境前可向海关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 [1] - 出境人员可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查询相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健康提示 [1] 六、 公告生效与执行 - 本公告自2026年4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1] - 公告生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登革热疫情国家(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