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公司高管动态 -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因涉嫌受贿罪,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其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 -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绍勇提起公诉,指控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 涉嫌违法行为详情 - 检察机关指控刘绍勇利用其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的便利及职权地位,为他人谋取利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