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落地,上海集采非中选原研药价怎么变
第一财经·2026-05-13 21:55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自5月1日起率先实施集采新规,将同一通用名、剂型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统一为集采中选价,并对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药品比例不再作要求 [3] - 此举旨在通过“医保定额报销”模式,避免医保基金对高价药的“隐形补贴”,提升医保公平性,同时为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未中选药品“松绑” [3] - 长期看,新规将提高中选药品市场覆盖面,引导未中选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倒逼原研药企梯度降价并主动参与集采,促进药品市场公平竞争 [3] 上海集采新规的具体内容与目标 - 上海医保局发布通知,对纳入医保目录的第十一批集采药品(除5个限适应证药品),原则上按通用名(含剂型)确定医保支付标准,标准为集采中选价 [5] - 参保人员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部分由个人现金自负;选择低价药品则可少自付 [5] - 此举从按比例报销转向设定支付“天花板”,旨在从源头上避免医保基金对高价药的“隐形补贴”,挤出药价虚高水分 [5] - 新规鼓励非中选企业参照同类药品制定公允合理的价格 [10] 集采政策背景与现存问题 - 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加强其与集采中选价格的政策协同 [6] - 我国已完成11批国家药品集采,纳入490种药品 [6] - 但各医保统筹地区对非中选药品支付标准做法不一,部分集采中选药与非中选药价格差距巨大,削弱了集采政策效果 [6] - 研究显示,第一、二、三批集采非中选药品最高价格与同通用名最高中选价格比值的最高值分别达36.4、44.6和34.5,共29种药品比值达10倍及以上(占比25.9%) [7] - 在筛选出的26种药品中,有21种非中选最高价格产品为原研药,其平均市场份额达16.1% [8] 新规对原研药企与市场的影响 - 以集采中选价作为统一支付标准后,患者自费比例抬高,预计愿意继续购买高价药的人群会减少,医患用药选择更趋理性 [8] - 欧美实践显示,个人自费比例大幅上升将导致原研药企客源流失,倒逼其阶梯式降价 [8] - 在集采常态化背景下,采用“医保定额报销”规则将使原研药企难以复制过去通过主动弃标换取更高营收的策略,有望提高其后续主动参与集采竞价的积极性 [9] - 河北已先行实施类似“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的规则,旨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制度公平性 [8] 新规对医疗机构与临床用药的影响 - 新规配套措施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并使用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且不因此核减相关DRG/DIP支付标准及总额预算指标,有助于“卸下公立医院担忧医保额度的包袱” [12][13] - 原研药高价部分不再纳入医保支付,减少了公立医院对“原研药‘吃光’医保额度”和“拖累DRG/DIP控费”的担忧 [14] - 新政旨在避免政策“一刀切”,对非中选药品实施弹性管理,满足临床个体化需求,同时医疗机构通过合理用药产生的医保结余费用可按规定留用 [14] - 国家医保局也明确指导医疗机构按规定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但在集采协议外可使用其他非中选产品(包括原研药),避免临床选用“一刀切” [14] 新规对基层医疗与分级诊疗的推动 - 上海新规对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药品比例不作要求,允许其结合实际临床需求配备非中选药品 [15] - 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乙类药品时,医保支付标准以下费用全额纳入支付范围,患者不执行分类自负,以保障患者用药可及性 [15] - 此举旨在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患者下沉社区就诊与开药,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 [15] - 有案例显示,上海社区医院已为需要长期使用原研药的慢病患者提供了较为通畅的处方路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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