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多个省份计划或已实施提高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比例,以加大国企对财政的“反哺”力度,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并将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3][4][7]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政策趋势与地方行动 - 广东、江西、江苏、海南等省份在“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合理提高或动态优化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5] - 广西、贵州、湖南等地近年来已经或稳步上调了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6] - 中央“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预算报告均明确要求合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地方行动是对国家政策的落实[7] -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总体呈不断提高趋势,中央非金融国有全资企业税后利润收取比例从最初的多档调整至2025年的35%、30%、20%和免收四档[7] - 地方上缴比例规定不一但同样呈提高趋势,例如吉林省省属国企上缴比例从2019年的20%提高至2020年的30%,广西自2025年起将金融类、资源类企业上缴比例定为35%,其他企业为30%[8] - 专家指出,地方会结合实际情况参考中央标准,适度提高上缴比例是一个大方向[8] 对财政收支的影响 - 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能直接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并扩大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规模,从而缓解财政收支矛盾[9][10] - 2025年中央提高央企上缴比例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约390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3.3%,比预计数增加1653亿元,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的规模达2400亿元[10] -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从2015年的约947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4644亿元,同期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在2025年增至约3341亿元[10] - 受国企利润下降影响,2026年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预计约为4250亿元,同比下降8.5%,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预计约2805亿元,同比下降约16%[11] - 尽管有下降预期,但部分地方计划提高收取比例、扩大预算范围等因素可能使实际执行好于预期,过去几年在利润下滑预期下最终收入仍实现增长[11] - 2026年前4个月,全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小幅增长2.7%,但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下滑,财政收支矛盾依然较大,需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保持规模并加大调入力度[11] 行业与企业分类 - 国有资本收益主要来自国有独资企业税后上交的利润,收取比例根据企业所在地区、行业属性等因素在10%至35%不等[7][8] - 金融类、资源类企业(如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通常适用更高的上缴比例,例如中央资源型央企适用35%的最高档[7][8] - 公益类企业上缴比例通常偏低,部分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如鼓励充当长期资本、投资未来产业的企业)可阶段性降低或免交[8] - 专家建议未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行业景气度、企业盈利状况和财政需求灵活调整上缴比例,坚持“分类分档”原则,避免“一刀切”[13]
多省份要求提高国资收益上缴财政比例
第一财经·2026-06-03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