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旨在通过2026年至2028年的三年时间,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共9个重点行业进行节能降碳改造,以提升行业能效碳效水平,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为完成“十五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提供支撑 [1][4][5] 总体要求与目标 - 总体目标: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 [1][5] - 量化成效: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1][5] - 实施范围:2026年起以9个行业为重点实施三年改造,2028年起视情拓展至其他行业 [2][3] 各行业重点改造任务 - 钢铁行业:推动高炉、转炉等重点工序改造,应用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炉顶均压煤气回收、氢冶金等技术,加快电机、风机等用能设备更新,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改造,炭化室高度小于6米的顶装焦炉、120万吨/年以下球团设备、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等应加快改造升级 [6][7] - 电解铝行业:推动铝电解槽改造,应用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石墨化阴极、500kA及以上大型电解槽等技术设备,加快电机、风机等用能设备更新,优化烟气余热回收利用,3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15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炭素项目应加快改造升级 [7] - 水泥行业:推动水泥熟料生产改造,应用六级预热器、第四代中置辊破高效篦冷机等高效设备,开展窑炉富氧燃烧系统改造,支持立磨终粉磨系统等技术应用,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应加快改造升级 [8] - 平板玻璃行业:推动玻璃炉窑改造,推广玻璃熔窑全氧燃烧、熔窑结构优化等技术,加强高效低氮燃烧器、高辐射节能涂料等应用,提高绿电应用水平,采用低效玻璃熔窑、传统空气助燃及煤炭燃烧工艺的项目应加快改造升级 [9] - 炼油和乙烯行业:推动常减压、催化裂化、重整、焦化等核心工艺和芳烃、烯烃等装置改造,推广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重劣质渣油低碳深加工等技术,加快高效蒸汽、制冷制热等系统更新,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等装置应加快改造升级 [9] - 甲醇和合成氨行业:推动煤气化炉、蒸汽重整炉、高压合成塔等装置改造,推广水冷壁型水煤浆气化、低能耗合成等先进技术,加快电机、风机等用能设备更新,30万吨/年以下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固定层间歇气化等装置应加快改造升级 [10] - 煤电行业:推动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改造,推广通流、高效燃烧、冷端优化、余热利用等技术,改造后机组供电煤耗降低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推动机组调峰深度力争达到40%以下,通过耦合新能源、掺烧生物质等方式实施低碳化改造,改造后度电碳排放力争降低20%以上 [11] 保障措施 - 资金支持: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鼓励地方统筹资金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2] - 价格引导:各地区可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归并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 [12][13] - 政策激励:存量企业通过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核定可作为本地区新建“两高”项目的碳排放置换源,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行业实行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培育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并鼓励金融机构给予差别化支持 [13] - 标准约束: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和基准水平的项目,应于2028年底前完成改造,力争达到标杆水平,不能按期完成或改造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按规定淘汰关停 [13] 组织实施 - 组织领导: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协同,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区将改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省级节能主管部门需在2026年7月底前制定总体方案和改造计划清单并上报,每年12月底前报送进展 [14][15] - 主体责任:重点行业企业是实施改造的责任主体,需开展节能降碳诊断并制定具体方案,合理安排改造时序,充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加快实施,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应配合地方落实目标并力争提前完成 [16] - 监督管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按照要求严格监督管理 [16]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重要行动计划
中国能源报·2026-06-15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