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不达标即关停,可加装储能等低碳化改造!国家五部门发文启动节能降碳三年攻坚行动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计划自2026年起,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重点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节能降碳改造攻坚行动,旨在全面提升行业能效和碳效水平,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2][9][11] 总体要求与目标 - 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方针,目标是到2028年底,工业重点行业(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 [12] - 预计到2028年底,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12] 重点行业改造任务 - 钢铁行业:推动高炉、转炉等重点工序节能改造,应用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氢冶金等技术,加快电机、风机等用能设备更新,炭化室高度小于6米的顶装焦炉、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等落后产能应加快改造升级 [13][14] - 电解铝行业:推动铝电解槽节能改造,应用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石墨化阴极等技术,推广500kA及以上大型电解槽,300kA以下预培阳极铝电解槽、15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炭素项目应加快改造升级 [14] - 水泥行业:推动熟料生产工序改造,应用六级预热器、第四代中置辊破高效篦冷机等设备,支持立磨终粉磨系统等技术,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应加快改造升级 [15] - 平板玻璃行业:推动玻璃熔窑改造,推广全氧燃烧、熔窑结构优化等技术,采用低效玻璃熔窑、传统空气助燃及煤炭燃烧工艺的项目应加快改造升级 [16] - 炼油和乙烯行业:推动常减压、催化裂化等核心工艺装置改造,推广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等技术,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等装置应加快改造升级 [16] - 甲醇和合成氨行业:推动煤气化炉、蒸汽重整炉等装置改造,推广水冷壁型水煤浆气化等技术,30万吨/年以下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固定层间歇气化等装置应加快改造升级 [17] - 煤电行业:推动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通流、高效燃烧等技术,改造后机组供电煤耗降低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 [4][18] - 推动煤电高效调节能力改造,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冬季集中供暖地区热电联产机组实施热电解耦改造,改造后机组调峰深度力争达到40%以下 [4][18] - 推动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通过耦合新能源、掺烧生物质、加装储能储热设施等方式实施低碳化改造,改造后度电碳排放降低10%—20%,力争降低20%以上 [4][18] 政策支持与保障措施 - 资金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按核定总投资的20%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 [6][19] - 税收与金融:落实好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 [6][19] - 价格引导:各地区可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 [6][19] - 政策激励:存量工业企业通过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核定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项目的碳排放置换源,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行业实行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培育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 [20] - 标准约束: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和基准水平的项目,应于2028年底前完成改造,不能按期完成或改造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按规定淘汰关停 [8][20] 组织实施与监管 - 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协同,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区需将改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省级节能主管部门需在2026年7月底前制定总体方案和改造计划清单并上报 [21][22] - 主体责任:重点行业企业是实施改造的责任主体,需制定具体方案并加快实施,有关中央企业要力争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23] - 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严格监督管理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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