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与支持范围 - 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 [1][2][3] - 政策支持范围覆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版)》全部领域 [1][3] - 整机装备原则上按台(套)数方式支持,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原则上按批次数方式支持 [1][3] - 对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支持 [1][3] - 对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可按台(套)数方式支持 [1][3] 资格审定与资金申请工作程序 - 企业需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提交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定 [4] - 推荐单位审核后,由工信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并核定保费补助金额度,有效期5年 [5] - 通过资格审定的企业,在完成装备制造、交付、投保并全额缴纳保费后,可提交资金申请 [5] - 推荐单位审核资金申请材料后,由工信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 [5] - 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80%的比例给予补助 [5] 政策实施的具体要求与安排 - 装备制造企业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骗取资格或资金者将面临3年内不得申报工信部相关项目等处罚 [6] - 各推荐单位需严格审核把关,并确定政策实施工作联系人,相关信息需在2026年6月30日17:00前反馈 [6] - 各推荐单位需在2026年7月20日17:00前通过重大技术装备公共服务平台汇总报送材料,不接受现场报送 [6] 政策关联激励与配套机制 - 资格审定结果将作为享受其他首台(套)政策的重要依据,并在其他政策中予以优先考虑 [7] - 鼓励装备制造企业与承保公司自主协商确定保险费率和险种 [7] - 已通过资格审定的项目,同一企业无需重复申报,额度适用于该企业所有符合或超过《目录》技术指标的装备及其改进型 [7] - 获得支持的整机装备制造企业,对于已投保质量保障类保险的关键系统和零部件,不应向配套企业收取质量保证金 [7] - 鼓励整机制造企业定期向配套企业反馈使用情况,推动上游产品迭代升级,并建立完善的首台(套)反馈迭代机制 [8]
三部门发布重要通知!
中国能源报·2026-06-24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