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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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内幕信息界定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超5%属内幕信息[6] - 公司营业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6] 信息保存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3] 违规处理措施 - 内幕交易致投资者损失需担责[16] - 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追责[16] 自查与报送规定 - 公司自查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并追责[16]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6] - 内幕信息公开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17]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并审议生效[20]
长青集团(0026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协议生效后或未来十二个月内有规定情形视同为关联人[6]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有规定情形视同为关联人[6] 关联人报备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将关联人情况告知董事会秘书备案[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由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表决[17] 关联交易审批金额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由董事长审查批准[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由董事长审查批准[1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0]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关联方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0]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日常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24] 交易标的披露 - 交易标的评估值增减值较大或与历史价格差异大,应披露原因和推算过程,董事会发表意见[26] - 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需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日常经营相关可免[26]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无保留,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26]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以外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6] 其他规定 -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27] -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按制度履行审批程序[29]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低于”“过”不含本数[29]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 持有股份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9]
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2025-10-30 20:00
股份转让额度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董事和高管上年末持股数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7]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占比不超50%[10] 股份锁定规则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 自离任六个月后首个交易日按锁定股份50%算出售额度[11] 任职与转让限制 - 离任三年内拟再聘任需提前五日书面报告深交所[12] - 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持股不得转让[14] - 离职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持股不得转让[14] 违规转让限制 - 因违法犯罪被处理未满六个月持股不得转让[14] - 涉证券期货违法未缴足罚没款持股不得转让(有例外)[14]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21]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21] 其他规定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规定执行[16] -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6]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情况[19] - 违规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24] - 违规情节严重可免职并担经济赔偿[24] - 深交所对买卖进行日常监管[20]
长青集团(0026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
长青集团(002616) - 融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融资类型 - 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2] 融资管理 -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并遵循相关原则[2] - 融资部统一办理融资申请并初步审核[5][6] 审批流程 - 直接融资方案由证券部联合拟定并审批,间接融资按办法执行[6] 资金管理 - 财务部专人管理核算融资,监控资金使用[8][10] 监督审计 - 审计部对融资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审计[13]
长青集团(002616) -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制定《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2] - 《制度》2025年10月30日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 治理职责分工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须报股东会批准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3] - 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5] - 董事长是治理自查与整改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负责人[13] 培训安排 - 公司实行不定期内部培训,对董事等进行法规政策培训[11] - 董事等每个任期至少接受一至两次证券监管部门培训[11]
长青集团(002616)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会计基础 - 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8] -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9] 企业合并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1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处理方式[11] 合并报表 - 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含公司及子公司[13] - 投资性主体母公司合并范围规定[17] 金融资产与负债 - 金融资产按业务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分三类[32] - 金融资产或负债初始按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处理因类别而异[39][40] 减值处理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三类项目减值处理[43] 存货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68] 资产与负债确认 - 拥有无条件收款权利列应收款项,有条件列合同资产[73] 固定资产 -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及年折旧率规定[91] 无形资产 - 专利权、商标等无形资产摊销期限规定[96] 收入确认 - 收入按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110][117] - 垃圾处理、发电、供热业务收入确认方式[118][119] 政府补助 - 政府补助是从政府无偿取得资产,不包括政府投入资本[123] 租赁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34] 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分法规要求和自主变更,审议规定不同[152] -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比例超50%需股东会审议[154] 财务报告 -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注等,财务部负责编制[156][158] 会计核算与档案 - 会计核算按国家统一制度进行,发票管理有原则[170][173] -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182]
长青集团(0026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18]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时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0]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管理[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3]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24] 信息传递与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董事会[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董事会[29] 报告审核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3] - 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董事长签字确认[33] - 确定性或指令性信息披露,授权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及时披露[33] - 一般性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签字确认[34] - 特殊性报告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4] 投资者关系与业绩说明会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0] - 公司举办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44] 其他制度与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49] - 证券部管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负责人[50] - 相关文件资料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2]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4] - 股东对股权变动及质押等事项有保证信息传递义务[56]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将给予处罚并可要求赔偿[57]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59]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61] 股东咨询方式 - 公司股东咨询电话为0760 - 22583660,传真为0760 - 89829008,电子信箱为dmof@chantgroup.cn[46]
长青集团(002616)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七条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 ...
长青集团(002616)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0-30 20:00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1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设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若干,由总裁提请董事会任免[10] - 设财务总监1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10]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在公司住所地[15] - 三种情形总裁应5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15] 决策规定 - 总裁决策特定事项、拟定涉员工利益问题有相应要求[8][17] 细则管理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