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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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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社保缴费基数迟迟未出
经济观察报· 2025-09-06 17:07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延迟及背景 - 截至9月4日全国所有省份均未公布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企业需沿用上年基数 [3][7] - 延迟原因可能涉及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对中低收入群体及企业的多重影响 [1][4] - 四省(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福建)仅公布2023年社平工资 其他省份数据尚未发布 [7] 社保缴费基数历史变化及现状 - 过去5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从3613元/月涨至6821元/月 涨幅88.8% 上海从4927元/月涨至7384元/月 涨幅49.9% [4] - 2024年多省份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显著放缓:4省增速低于1% 20省增速≤4% 四川零增长(2023年为8.2%) [8][9] - 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同步下降:6省增速低于1% 海南同比下降1.2% [8][9] - 社平工资加权计算结果显示2024年四川、湖南等多省份涨幅回落 预计社保缴费基数将出现低增长或负增长 [8][10] 缴费基数调整对群体及企业的影响 - 三类人群受社保基数上涨影响:月薪低于下限者、企业按下限缴费者、月薪高于上限者 [10] - 北京月薪低于6300元职工2023-2024年个人月社保缴费从664.2元升至716.2元 实际收入减少52元/月 [11] -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从1265.2元/月升至1364.2元/月 增加99元/月 [11] - 企业社保成本显著上升:北京企业为月薪5000元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从2019年939.4元/月升至2024年1773.5元/月 年成本从1.13万元增至2.13万元 [14][15] 部分城市社保合规化进程 - 北京2019年起逐步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比例:2019年40%→46% 2020年52% 2021年60% [13][14] - 深圳2024年实现社保基数"合规化":上半年下限调至3523元/月(广东社平工资40%) 下半年调至5500元/月(广东社平工资60%) [17] - 太原、呼和浩特等城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已逼近当地私营企业平均工资 呼和浩特2024年私企平均工资4934.8元/月 仅比社保下限高71.8元 [17] 社保制度可持续性与改革讨论 - 职工养老保险遵缴率从2011年85.2%下降至2022年80.8% 中断缴费现象加剧 [21] - 学者建议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至社平工资50%或40% 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负担 [21] - 34.1%企业社保基数完全合规 22.7%企业统一按最低下限缴费 [22] - 需平衡降低缴费压力与社保基金可持续性 人口老龄化加剧基金收支压力 [23]
各地社保缴费基数迟迟未出
经济观察报· 2025-09-06 14:03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延迟 - 2024年各省份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时间普遍延迟 截至9月4日未有省份明确公布数据[2][4] - 企业暂沿用上一年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例如沈阳暂缓调整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4] 社保缴费基数历史变化 - 过去5年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显著上涨 北京2020-2024年从3613元/月涨至6821元/月涨幅88.8% 上海从4927元/月涨至7384元/月涨幅49.9%[2] - 北京2019-2024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40%逐步提高至60% 企业为月薪5000元员工缴纳社保成本从1.13万/年增至2.13万/年[8][9] - 深圳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合规化 从2360元/月分两步上调至5500元/月[10] 工资增长放缓影响 - 2024年多省份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大幅下滑 四川零增长(2023年为8.2%) 海南私营单位同比下降1.2%[5] - 预计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将出现低增长或负增长 湖南因社平工资涨幅仅0.2%-0.4% 缴费基数下限可能微涨[6] 受影响群体分析 - 三类人群受影响最大:月薪低于缴费基数下限者 企业未合规按下限缴费者 月薪高于缴费上限者[6] - 北京月薪低于6300元职工2023-2024年每月社保缴费增加52元[7] -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2023-2024年最低养老保险月缴费增加99元至1364.2元[7] 企业合规情况 - 34.1%企业社保基数完全合规 22.7%企业统一按最低下限缴纳[14] - 养老机构倾向招聘退休人员以节省社保成本 导致护理员年龄结构偏大[11] 政策讨论与建议 - 专家建议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至社平工资50%或40% 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负担[12][13] - 需平衡降低缴费压力与社保基金可持续性 人口老龄化给基金带来压力[14] - 职工养老保险遵缴率从2011年85.2%下降至2022年80.8% 中断缴费现象增加[12]
社保“拒缴无效”,我们更需要关注什么?
虎嗅· 2025-08-16 14:34
最高人民法院社保新规解读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无效,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1] - 该解释被大众解读为日趋收紧的"社保新规",旨在强化社保征管合规性[1][2] 企业社保合规现状 - 2024年社保缴纳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8.4%,约七成企业存在不缴或少缴问题[2] - 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与员工约定放弃社保或按最低基数缴费现象,强化征管可能显著增加用工成本[2][7] 社保费率与制度改革方向 - 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总费率为24%(单位16%+个人8%),全球范围内处于较高水平[10] - 需构建适应数字化生产方式的社保筹资机制,探索以企业利润或营业收入替代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10] - 当前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设定为社会平均工资60%(如上海7384元/月),但实际工资低于此标准的参保者增多,需改革基数核定方式[11][12][13] 新就业形态社保问题 - 平台经济从业者(如外卖骑手)在现行法律中属于自愿参保群体,《解释二》不强制平台为其缴纳社保[28][29] - 头部平台企业已开展参保补贴试点,未来主管部门可能出台政策规范新业态劳动者社保问题[30] 社保制度可持续性挑战 - 现收现付制下面临代际公平矛盾,需建立与物价指数挂钩的养老金增长机制[16][17] - 需通过经济发展提升劳动者收入,缓解人口老龄化对社保体系的冲击[17] 社保费征收执行层面 - 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不改变其"费"的本质,缴费与待遇直接关联区别于税收[31][32][33] - 司法解释重点针对参保环节而非缴费基数核查,短期内不会大规模追溯历史欠费[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