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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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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哪些方面涉及你我生活?一文了解↓
央视网· 2025-08-22 10:16
公用事业反垄断指南制定背景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公用事业涵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公共交通等行业 多数具有自然垄断环节 [3] - 公用事业因公共性、地域性、政策性等特点 其垄断行为类型、表现和损害具有特殊性 需制定专门指南增强执法科学性 [4] 垄断协议行为规范 - 指南细化公用事业领域垄断协议行为具体表现 帮助经营者识别法律风险 [6] - 横向垄断协议为主要类型 常见于瓶装燃气行业 表现为固定价格、划分销售区域或市场份额等行为 [8] - 指南针对横向垄断协议的口头约定、会议、自律公约及联合经营等形式作出针对性规定 [8]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范 - 滥用行为多发生于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行业 [9] - 指南细化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和差别待遇等行为的认定因素 [9] - 无正当理由行为将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指南列举正当理由考量因素如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惯例等 [10] - 以保障安全为由实施滥用行为且无法规依据的 通常不认定为正当理由 除非经营者证明必要性 [14] 正当理由认定标准 - 指南专条规定正当理由的认定因素 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等 [10] - 结合执法实践 指南明确一般不能认定为正当理由的具体情形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