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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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产品业绩表现 基金合同增设港股投资并非万能
证券时报· 2025-08-11 01:37
公募产品的业绩分化,和基金合同的新老差异也有一定关联。 目前,已有一些老基金召开了持有人大会,拟变更基金合同设定的投资范围。不过,扩大投资范围的策 略是否适合每一位基金经理,仍需通过市场检验。 投资范围不同业绩表现各异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8月10日,全市场前20强A股基金产品(主动权益)的年内收益率均超过70%。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业绩表现优异的基金,超九成是在2018年后成立。从基金合同的层面来看,其共同 点是在投资范围中普遍对港股投资设置了明显规定——允许基金经理将不超过50%的股票仓位配置港 股。 近期,伴随港股对基金业绩贡献度的提升,在基金合同中增设了港股投资的不少A股基金显著受益,业 绩排行也"霸屏"了全市场20强。而未修改基金合同的一些老基金,年内收益大多表现平淡甚至跑输大盘 指数。很多在港股投资中表现优秀的基金经理,实际上对老基金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也是"徒呼奈何"。 结合实际来看,在基金合同中对港股仓位进行预留的设置,也成为了此类基金显著跑赢市场的关键因 素。当前,年内业绩排名前四的长城医药产业精选、永赢医药创新基金、华安医药生物、诺安精选价 值,分别成立于2024年、2022年、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