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旅商展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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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出台更新22条促文体旅商展消费激励措施
央广网· 2025-05-24 06:44
三亚市文体旅商展联动促进消费政策 - 三亚市修订《加强文体旅商展联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对符合标准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 - 奖励标准根据举办场地和观演规模分级:户外场地累计售票超1万人次奖励100万元,每增加2000人次奖励递增10万元,上限150万元;室内场馆累计售票超5000人次奖励100万元,每增加1000人次奖励递增10万元,上限150万元 [1] - 实施上浮奖励机制,满足岛外观众比例≥50%、4-9月举办、境外团队为主或国际影响力、新建场馆首年运营等条件,每项标准奖励上浮10%,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2] - 对符合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战略目标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专项奖励,金额最高可达活动总支出的50% [2] 文艺演出及市场主体扶持政策 - 优秀剧目演出奖励标准:引进国际/国内一流院团演出,观众3000-5000人次奖励20万元,5000人次以上且岛外观众超40%奖励50万元 [2] - 支持文化演艺市场主体落地:对具有大型演艺活动经验的主办单位,在三亚设立公司并举办万人规模演艺活动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