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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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026年起IPO企业不设监事会或监事
梧桐树下V· 2024-12-27 23:40
文/梧桐兄弟 刚刚,证监会发布了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对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 过渡期安排予以公告。其中,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的过渡期安排如下: 1、自2026年1月1日起,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仍设有监事会或监事的, 应当制定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计划,确保于上市前根据《公司法》《实施规定》的规定, 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企业上市前完成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审计委员会应当承接监事会职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重新出具书面意见。中介机构应当按 规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履职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对调整完成情况、调整前后的内控规范性和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申报企业应当在最近 一次更新披露招股说明书时,对"发行人基本情况"等部分的相应内容进行调整。 2、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根据《公司法》《实施规定》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的,发行上市规则中关于监事 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但是,报告期内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