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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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涉“事”,不再是“小事”
新浪财经· 2026-01-21 22:26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新法中针对未成年人违法治理作出重大调整,对校园欺凌、组织胁迫未成年人 从事有偿陪侍等作出处罚规定,打破"年龄是免罚金牌"的认知误区。市教育局和各位同学、家长共同学习新规,用法治护航孩子青春未来! 一、违法不再"零成本" 根据新规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14-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违法,或14-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执行拘留,彻底告别"违 法无代价"。第二十四条,要求对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采取相应的矫治教育措施。 新规打破"年龄保护伞",严惩欺凌、打架斗殴、多次盗窃、暴力伤害等,同时配套矫治教育避免"一关了之"。 二、校园欺凌"零容忍" 新规填补校园欺凌治理法律空白,赋予公安机关直接介入权,强化校警协同。新规第六十条,明确殴打、侮辱、恐吓等学生欺凌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采取矫治教育措施;明确规定学校若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责任人员将被追责。 同学们应当团结同学、友爱互助,珍惜同窗友谊、更珍惜美好青春,杜绝校园欺凌,遵守法律法规。 三、严打侵害未成年人行为 新规第四十八条,组织、胁迫未 ...
新规落地!明确校园欺凌法律边界:“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挡箭牌
新浪财经· 2026-01-14 21:25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施行。新法首次 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他还是个孩子"这句话,不再能成为校园欺凌的挡箭牌。什么是法 律意义上的"校园欺凌"?欺凌者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新华网思客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 和法律教研部教授金成波进行解读。 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中心小学,乾元派出所民警为小学生讲解如何识别和应对校园欺凌行为。新华社发 (倪立芳摄) 新规落地,意味着什么? 过去,校园欺凌缺乏针对性的法律规制,导致处置标准不统一、公权力介入不明确。新法最核心的变化 之一,就是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首次以专门条款,明确划定了校园欺凌的法律边界,赋 予了公安机关介入的权利,打破了校园欺凌是"内部事"的旧认知。这也意味着,我国校园欺凌治理 从"校规约束"迈入"法治规制"的新阶段。未来,这一新的修订将在破解校园欺凌问题、保护未成年人健 康成长、阻断不良行为向犯罪演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新的法治框架之下,怎样区分同学之间的正常打闹和校园欺凌,是许多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2021年 5月25日教育部审议通过的部门规章《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
校园欺凌告别“内部消化”,公安可直接介入
新浪财经· 2026-01-14 03:50
智通财经记者 | 蔡星卓 智通财经编辑 | 刘海川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开始实施。据央视网,新法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 范畴,并明确欺凌行为界定、加大惩戒力度、压实学校责任。 新法第60条明确规定,对"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者,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 育等措施。同时,对学校"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除责令整改外,还建 议有关部门依法处分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胜华告诉智通财经,此次修法从根本上扭转了校园欺凌的治理逻辑。"本次法律修订提供了明确、刚性的法律规定,这 意味着严重的校园欺凌就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处置。这实现了从校园内部处理到公安机关依法介入的质变升级。" 新法明确校园欺凌违法属性,但仍存在执法难点 从法律角度来说,"校园欺凌"的概念是什么?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矛盾化解工作专家库专家刘凌律师告诉智通财经,"校 园欺凌"指在校园或延伸场景(如网络、上下学途 ...
熊丙奇:强化责任链条,依法治理校园欺凌
新浪财经· 2026-01-13 07:10
近几年,"校园欺凌"问题备受舆论关注,特别是围绕如何及时发觉、如何惩前毖后,讨论颇多。2026年 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施行。其中第60条明确 规定,对"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治 安管理处罚,并可采取相应矫治教育措施。同时,对学校"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 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除责令整改外,还可建议有关部门处分相关责任 人员。这意味着学生欺凌行为首次被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并在行为界定、惩戒力度、学校责任 方面进行了制度强化。 2017年,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就已要求各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 委员会,依据规定程序对涉嫌欺凌事件进行调查、认定,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建议。如今,随着新 法落地,校园欺凌防治有了更多依循,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相关机制也应加速实质化运作,实现对校 园欺凌的早发现、早干预、妥处置。在成员构成上,该委员会应广泛吸纳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及 校外教育、法律、心理专家参与,避免校方单方面处置可能导致的"内部 ...
公安可介入校园欺凌,法治之光照亮“隐秘角落”
新浪财经· 2026-01-10 17:09
(来源:上观新闻) 以往,校园欺凌多依赖学校内部调解,存在认定模糊、处置乏力、瞒报漏报等问题,部分恶性事件因干 预不及时升级为刑事犯罪。新法规定: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 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责令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校警协同"机制,破解了治理闭环缺失的困境,让校园 欺凌不再"法外逍遥"。 治理校园欺凌,构建"惩戒+矫治+协同"全链条体系。惩戒上,公安按欺凌情节分级处置,轻度欺凌予 以警告并约谈监护人,重度欺凌依法执行拘留并衔接专门学校矫治;协同上,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排查 行为、即时报告,从心理咨询入手"防患于未然";联动上,明确公安牵头、学校主导、社区配合的家校 社机制,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对失职家长强制开展亲职教育,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 公安介入校园欺凌,本质是用法治刚性守护青春柔软。对欺凌零容忍,惩戒与教育并重、治理与预防同 步,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标题:《微言 | 公安可介入校园欺凌,法治之光照亮"隐秘角落"》 栏目主编:范兵、张裕 题图来源:新华社 来源:作者:文汇 ...
法治面|校园欺凌告别“内部消化”,公安可直接介入
新浪财经· 2026-01-08 17:38
智通财经记者 | 蔡星卓 智通财经编辑 | 刘海川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开始实施。据央视网,新法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 范畴,并明确欺凌行为界定、加大惩戒力度、压实学校责任。 新法明确校园欺凌违法属性,但仍存在执法难点 从法律角度来说,"校园欺凌"的概念是什么?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矛盾化解工作专家库专家刘凌律师告诉智通财经,"校 园欺凌"指在校园或延伸场景(如网络、上下学途中)里,一名或多名学生利用权力不对等(如体力、社交地位、人数优势),对特定学生实施具 有恶意伤害意图的行为,造成受害者身心伤害或环境压迫。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曾提及学生欺凌相关内容。不过,刘凌解释,《未成年人保护法》属于综合性保护立法,缺乏直接、具体的行政处罚 手段。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则属于行政法,直接赋予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如警告、罚款、拘留等)。"新法不仅在条件上放宽和 明确了行政拘留的适用,在年龄上也放宽了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将校园欺凌中符合治安违法标准的行为(如殴打、侮辱、威胁等)明确纳入处 罚范围,意味着欺凌者可能直接面临 ...
犬只伤人饲养人可拘留 “被打还手”有新定性
新浪财经· 2026-01-03 10:47
那么,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哪些变化,将给你我生活带来哪些影响?1月1日,记者走访了广西广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相羽,请他对新《治安管理处罚 法》的变化及热点问题进行深度解读。 变化一 治理"犬患"动真格从源头压实安全责任 l 2 UNIVERSITY OF THE PRODUCTION OF THE CONTRACT C 犬只饲养人需承担相应公共安全责任。 AI制图 犬只伤人仅赔钱了事?新法规定可直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被打还手即互殴?新法明确规定正当防卫免处罚。校园欺凌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将如何惩处?根 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正式施 行,此次修订直面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痛点问题。 变化三 聚焦校园欺凌 调整未成年人行拘条件 近年来,学生欺凌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新《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校园欺凌的治安 管理处罚路径,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 在城市社区、公园绿地,因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未束犬链未戴嘴套而引发的惊吓、咬伤事件屡见不鲜。此前 ...
哈萨克斯坦引入技术算法强化校园欺凌治理
新浪财经· 2025-12-22 22:11
哈萨克斯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 - 2025年以来,哈萨克斯坦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5年前11个月针对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刑事违法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3% [1] - 2025年前11个月,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害类犯罪同比下降17.9% [1] 预防与干预机制 - 相关部门通过加强风险识别、预警和多部门协同应对强化事前预防,相关工作已覆盖儿童、家长和教师约270万人 [1] - 自新学年起在全国教育系统内推进统一干预机制,并引入校园欺凌和暴力风险识别算法,对学生异常行为、求助信息及校园事件线索进行综合研判 [1] - 在数据预警和跨部门联动机制支持下,教育、心理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问题升级前介入处置,提升整体应对效率 [1] 校园欺凌治理进展 - 哈萨克斯坦自2023年起将校园欺凌和网络欺凌纳入行政处罚范围 [2] - 自2025年初以来,全国范围内已立案400余起相关案件 [2] - 下一步将通过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推动校园暴力和欺凌问题的预防和处置更加规范化 [2]
治理校园欺凌要关注“人”
经济观察报· 2025-09-12 20:39
案件处理结果 - 广西苍梧县石桥中学学生欺凌事件中,县教育局责令对涉嫌工作失职失责的校长、副校长及班主任停职检查[2] -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9名实施欺凌的学生被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并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2] - 此次处置力度显著高于常规,反映出事件的严重性并回应了社会舆论对严肃处理校园欺凌的呼声[2] 法律与治理演变 - 今年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针对校园欺凌的治理条款,明确公安机关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3] - 新法规定若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严重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责任人员将依法予以处分,以此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3] - 立法和司法态度呈现“可以宽容但绝不纵容”的变化,强调“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3] 现有治理模式的反思 - 我国以往对校园欺凌大多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公安机关不敢轻易行使治安处罚权[2] - 传统处理方式导致责任不能明晰、受害者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既亏欠受害孩子,也让施暴者错过矫正时机[2] - 近年来恶性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如2024年甘肃广河县某中学掌掴案、2024年湖南吉首某校园殴打案,皆因视频流传引发广泛关注[2] 矫治教育的具体实施与关注点 - 矫治教育措施包括训诫、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责令具结悔过,以及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等[3] - 将学生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意味着涉事未成年人需脱离原教育和家庭环境,针对性质和后果更严重的行为[3] - 本案中需关注9名被罚学生是否实施同样性质欺凌、有无主从关系、处罚是否宽严相济,且决定需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4] - 中国政法大学调研发现,很多县市尚未建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4] 治理的根本原则与未来方向 - 对校园欺凌案的处理需回到“人”身上,关注被伤害个体安全感的重建和心理支持,同时为施暴个体提供个性化挽救方案而非仅疾风骤雨执法[1][4] - 应总结本案在校园欺凌治理上可复用的经验及应汲取的教训,而非单纯以“从严从重”方式平息公众焦虑[3] - 让每一份矫治都对准问题根源,是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佳方式[4]
治理校园欺凌要关注“人”
经济观察报· 2025-09-10 15:34
校园欺凌事件处理 - 广西苍梧县石桥中学学生欺凌事件中县教育局责令对涉嫌工作失职失责的正副校长及班主任停职检查[1] - 9名实施欺凌的学生被依照程序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1] - 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反映出处置力度显著高于常规并回应社会舆论对严肃处理的呼声[1] 校园欺凌治理现状 - 恶性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如2024年甘肃广河县某中学多名女生被掌掴案和湖南吉首某校园内女生被多人殴打案因视频流传引发广泛关注[1] - 以往治理方式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导致责任不能明晰受害者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施暴者错过矫正时机[1] - 2024年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校园欺凌治理条款明确公安机关介入方式包括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2] 法律与政策变化 - 新法规定学校未报告或处置严重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2] - 立法和司法态度呈现可以宽容但绝不纵容的变化强调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2] - 针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治理需关注分级分类如专门学校矫治教育针对性质和后果更严重的行为[2] 治理实践与挑战 - 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需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但调研发现很多县市尚未建立此类委员会[3] - 需关注欺凌事件是否早有征兆班主任和校方为何未提前关注以及是否还存在未被发现的同类恶行[2] - 矫治教育应包含训诫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责令悔过以及接受社会观护等多种方式[2] 未来治理方向 - 处理校园欺凌需回到人的身上关注受害者安全感重建和心理支持以及施暴者个性化挽救方案[3] - 让每一份矫治对准问题根源是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犯罪的最佳方式[3] - 应总结可复用经验和汲取教训而非单纯以从严从重方式平息公众焦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