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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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注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9 09:48
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面向山西省纳税人的综合性办税指南,重点介绍了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存款账户报告、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核心涉税业务的路径与时间要求,并推广了“悦悦”人工在线咨询等数字化办税服务渠道 [2][7][9][11][14]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 纳税人需依法通过电子税务局报告名下全部存款账户账号,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并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2] -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 - 进入页面后可对已采集的账户信息进行新增、变更、注销、签协议等操作 [2] 主要税种申报缴纳期限 - **01日至24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7] - **0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7] - **01日至28日**:自然人缴纳2026年度车船税 [7] - **1月1日至3月31日**:办理2025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7] - **1月1日至5月31日**:办理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7]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适用对象**: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9] - **办理时限**: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 [9] - **办理地点**: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9] - **操作路径**: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B表)】或【经营所得(C表)】办理 [9][1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法律依据与时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11] - **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办理 [11] 数字化办税与服务渠道 - 办税缴费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可通过“悦悦”人工服务远程办理 [12][13] - **“悦悦”人工操作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或APP -> 点击“征纳互动”图标 -> 进入悦悦咨询页面 -> 选择“人工”联系座席,线上提交资料远程办理 [14] - 纳税人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获取税费知识、提交诉求并享受更多在线服务 [14][16] - 在电子税务局业务办理中遇到难题,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并点击“悦悦”在线问办功能寻求帮助 [17]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合规经营进阶指南(五)| 服务协议变更与终止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5 23:18
跨年度支出暂未取得有效凭证的税务处理 - 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对于当年实际发生但未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10] -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必须补充提供相关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10] - 若支出真实且已发生,企业应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或换开发票等外部凭证,合规凭证可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10] 无法补开发票的特殊情况处理 - 因对方注销、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企业可凭特定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税前扣除 [10] - 必备证明资料包括: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原因的证明资料、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11][14] - 其他辅助资料可包括货物运输证明、货物出入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等 [14]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税务处理 - 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因工程款项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计提折旧 [11] - 待取得发票后,企业应对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进行调整 [11] - 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11] 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的追补扣除 -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未税前扣除的,以后年度取得合规凭证或能证实支出真实性的资料后,可追补至支出发生年度扣除 [15] - 此项追补扣除操作有年限限制,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15] 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时点 -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已预提的汇缴年度工资薪金,该支出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18]
暑假打工、实习赚零花钱?这些税务问题要清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6 08:54
学生实习及勤工俭学税务问题 收入类别及税务规则 -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于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收入 支付方必须代扣代缴 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缴税款 [5]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收入 按月计税 起征点5000元/月 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 [5] 免税政策及计税标准 - 劳务报酬单次收入≤800元免税 800元<单次收入≤4000元时减除800元费用后按20%计税 单次收入>4000元时减除20%费用后按20%-40%超额累进税率 [5][6] - 工资薪金月收入低于5000元免税 [6] -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及学生勤工俭学服务免征增值税 [7] 汇算清缴办理方式 - 自行办理或通过任职单位代办 需书面确认 可委托专业机构办理需签订授权书 [9] - 次年3-6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核对收入明细 重点检查劳务报酬是否被错记为工资薪金及重复申报问题 [9] - 综合所得收入额≤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可通过简易申报办理退税 [10] 资料留存要求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需留存出生医学证明 境外子女教育需留存录取通知书及留学签证 [17] - 继续教育需留存职业资格证书 大病医疗需留存医药费票据或医保清单 [17][20] - 住房贷款利息需留存贷款合同及还款凭证 住房租金需留存租赁合同 [21][22] - 所有汇算清缴资料需留存至2030年6月30日 无法提供备查资料则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3] 政策依据 -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1号公告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