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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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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以法治之笔绘就美丽新画卷
中国环境报· 2025-12-18 10:00
文章核心观点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以“法治+服务”为核心理念,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标准体系、创新监管模式及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在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创新和为民服务等领域取得多项全国性示范成果,为美丽山东建设构筑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2][13] 制度与执法规范化建设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厅党组会议开展4次集中学法活动,以抓住“关键少数”引领法治风尚 [3][14] - 全面开展文件合法性审查,累计审查各类文件155件,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办理的3起行政诉讼和3起行政复议案件均未败诉或被撤销 [3][14] - 创新执法案卷分类评查模式,对逃避监管、超标超总量等5类共200件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专项评查,并联合省法院等单位精准指导4起疑难案件办理 [3][15] - 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法定决策程序,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7][15] - 聚焦涉企检查规范化,研究制定《山东省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等系列制度文件,并开展专项监督,在5市现场发现并纠正不规范问题66个 [4][15] 标准体系建设与立法驱动 - 坚持立法与标准双轮驱动,起草的《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4][16] - 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供给,修订发布4项流域标准,并制定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分类、分级、分区精细化管理 [5][16] - 对22项实施满5年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开展系统性复审评估,及时启动修订或废止程序,形成标准“制—用—评—修(废)”全流程闭环管理 [5][17] -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省级制度规范10余件,启动办理案件6500余起,涉案金额近46亿元,案件数量和金额位居全国前列 [17] 智慧监管与治理模式创新 - 济宁市构建“一网、两线、三面、多点”智慧环保架构,整合26个核心业务系统数据,接入285个单项任务数据,推动监管从“经验判断”向“数据决策”转型 [7] - 济宁市建成覆盖市、县区、镇街、村居的四级监管体系,接入各类监督监测点位17407个,构建“天空地水”一体化感知网络 [8] - 济宁市通过智慧平台构建“发现—处置—反馈”全流程机制,2025年以来网格员上报环境事项12.04万件,市、县平台组织专项行动407次 [8] - 招远市推动黄金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覆盖全链条22家企业,引导企业构建“循环用水”体系,实现废水深度处理与循环利用,其中金翅岭金矿实现废水近零排放 [10] 精准法律服务与助企惠民 - 针对橡胶制品企业反映的排放标准问题,组织调研组深入青岛、淄博、潍坊等地企业实地调研,推动相关标准修订立项,优化排放限值等关键指标 [6][18] - 针对钢铁工业“热辐射炉”排放标准执行问题,推动修订发布《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导企业工艺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 [6][19] - 打造“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品牌,全省累计举办1300余次活动,服务企业7000余家,今年8月联合省高院在滨州接待企业4家、解答问题17个 [6][19]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点单式”帮扶和“圆桌座谈”,累计召开座谈10次,解决企业问题125个,并建立问题台账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 [8][9]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首次审议,2025年中国气候变化相关立法有哪些进展?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27 20:34
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 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 对新兴领域如气候变化做出引领性规定 [1][3] - 生态环境领域现有法律30多部(占现行法律总数1/10) 行政法规100多件 地方性法规1000多件 形成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的完整体系 [3]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颁布 成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首部行政法规 为碳市场运行提供法律依据 [1][4]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 第三轮第四批督察覆盖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及华能/大唐/国家电投3家央企 进驻时间约1个月 [1][6] - 督察对象明确四类:省级党委政府 生态环境部等国务院部门 对生态影响较大的央企 党中央指定单位 [5] - 已完成两轮督察全覆盖 第三轮完成三个批次 查处重大案件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6] 企业动态 - 中国华能/中国大唐/国家电投集团被列为第三轮第四批督察对象 因其生产经营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 [1][6]